在日常生活中,合同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找工作需要簽勞動合同,租房需要簽租賃合同,做生意需要簽買賣合同。合同的成立、生效、變更、到期和終止直接影響雙方的關系。如果是女員工,會面臨懷孕、分娩、哺乳。那麽,第三期合同到期如何處理?
第壹份和第三份合同到期怎麽處理?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女職工處於第三期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情形消失。因此,第三階段屬於勞動合同法定延期事由,勞動合同法定延期是勞動合同履行期限的變更,是同壹勞動合同項下具體條款的變更;這時,有的用人單位會給女員工發壹份《勞動合同期限延長通知書》,要求女員工簽字確認。但雙方未就勞動合同達成壹致,或者女職工拒絕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應當依法將原勞動合同延長至“第三期”結束,不得以懷孕女職工未續訂勞動合同為由解除或者終止合同。
實踐中,這種情況下,部分用人單位會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直至第三期結束。勞動合同續簽壹般認為是新的勞動合同,前後有不同的勞動合同。這時候可能會有用人單位需要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風險,對於員工來說當然可能是更好的消息。
二、可以在第三期解除女職工的勞動合同。
1.雙方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2.女職工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通知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3.女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解除勞動合同的。
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因勞動者自身過錯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履行法定程序。
三、普通合同到期?
合同到期壹般有兩種情況,合同終止和合同續簽。
1,合同終止
合同雙方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時,因合同目的已經實現或合同雙方認為合同期內的合作不盡如人意而終止合同。當然,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權利義務也隨之終止。
2.合同續簽
合同雙方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時,基於之前的合作交流,雙方同意續簽合同。這種續簽在勞動合同中比較常見,用人單位對員工在合同期內的表現比較滿意,選擇繼續簽訂勞動合同。另外,在租賃合同中,尤其是房屋租賃合同中。
4.勞動合同到期是否自動終止?
號碼
1,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合同自動解除;
2.合同到期繼續履行的,不自動終止;
3.合同期滿不續簽或不繼續履行,是終止合同而不是解除合同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為每工作壹年壹個月的工資。
在第三期合同範圍內,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解除勞動關系。女職工第三期合同到期,如果想繼續在本單位工作,可以申請續簽。續簽合同時,要註意勞動合同的期限,雙方協商壹致。還要註意合同中的文字表達清楚,意思完整,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