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例:山東華乾創美珠寶有限公司與原告於2015年10月8日與原告簽訂借款合同,約定借款金額為30000元,借款期限為半年,年利率為24%,違約金為貸款本金的30%,逾期利息為每日5/10000。原告支付3萬元現金後,山東華乾創美珠寶有限公司江蘇鎮江分公司出具了收據。貸款到期後,山東華乾創美珠寶有限公司未能償還貸款。
1.真實案例:浙江0302民初字法院2017年7月20日作出的(2017)第3789號民事判決書關於被執行人沈與山東創美珠寶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山東創美珠寶有限公司糾紛壹案,執行標的為人民幣20萬元及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4950元,執行費2900元,公告費420元。在執行過程中,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了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令、執行裁定書和限制高消費令,即山東華乾創美珠寶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山東華乾創美珠寶有限公司2017 110 13,被執行人在規定期限內未履行法定義務,向法院申報了財產。
2.本院於2065438+2007年9月8日受理原告趙訴被告山東創美珠寶集團有限公司壹案,並依照簡易程序進行了審理。原告趙及其訴訟代理人譚迅、到庭,被告山東創美珠寶集團有限公司經傳喚未到庭。這個案子已經審理過了。原告趙訴稱,被告因資金需要,先後兩次向原告借款,並分別於2065,438+05年9月26日和2065,438+05年10月8日向原告出具借條20000元和30000元。後被告未能償還借款,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償還欠原告的5萬元本息;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被告山東華乾創美珠寶集團有限公司未予答辯。經審理查明,山東省創美珠寶有限公司因需要資金,先後兩次向原告趙借款。2065438+2005年9月26日與原告簽訂借款合同,約定借款金額20000元,借款期限半年,年利率24%,違約金為借款的30%。本金,每日逾期利息為貸款本金的5/10000。原告支付現金2萬元後,山東華乾創美珠寶有限公司江蘇鎮江分公司出具了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