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兩個見證人在場並簽字,維護協議壹般有效。但是否有效,還要看協議的具體內容和法律規定。
壹、贍養協議的定義和作用
贍養協議是指贍養義務人與被贍養人簽訂的協議,用於明確雙方在贍養中的權利和義務。這種約定在老年人、殘疾人等需要照顧的人群中比較常見。
第二,證人的作用和要求
簽訂贍養協議時,有見證人存在,證明協議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見證人需要在協議上簽字,並註明自己的身份和聯系方式。壹般來說,見證人需要是與協議雙方沒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
3.兩個證人夠了嗎?
壹般情況下,如果有兩個見證人在場,並在贍養協議上簽字,那麽該協議有效。但需要註意的是,是否有效,需要根據協議的具體內容和法律規定來判斷。如果協議內容有爭議或違反法律,即使有見證人簽字也可能無效。
四、法律對扶養協議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贍養協議需要滿足壹定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才能生效。比如協議雙方需要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協議內容需要合法、明確、具體。另外,如果協議涉及不動產等重要事項,還需要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
總而言之:
如果有兩個見證人在場並簽字,維護協議壹般有效。但是否有效,需要根據協議的具體內容和法律規定來判斷。簽訂贍養協議時,建議咨詢專業律師,確保協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時,雙方也需要認真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和責任,避免產生糾紛和爭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審批、登記等手續的,從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同無效: (壹)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四)損害公眾利益的;(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