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殘疾補償;
3.精神撫慰金;
4.失去的時間;
5.護理費;
6.營養費;
7.被贍養人的生活費;
8.交通費用;
9.傷殘鑒定費等。
殘疾賠償金包括以下費用:
1,醫藥費;
2.殘疾補償;
3.精神撫慰金;
4.失去的時間;
5.護理費;
6.營養費;
7.被贍養人的生活費;
8.交通費用;
9.傷殘鑒定費等。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或者作出勞動能力鑒定,下列項目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1,工傷醫療費;
2、輔助設備配置費;
3.壹次性傷殘津貼;
4.傷殘津貼;
5.生活護理費用;
6.喪葬補貼;
7.供養親屬撫恤金;
8.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9.康復治療費用;
10,工傷住院夥食補助費,異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等。;
11,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2,勞動能力鑒定費;
輕傷鑒定有哪些程序?
1.委托單位辦理各類案件所涉及的損傷程度的法醫鑒定,應當由公安機關法醫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按照屬地管轄、逐級鑒定的原則進行,首次鑒定為首次鑒定。當事人或者辦案人員對初次鑒定結論有異議,需要補充鑒定的,由原司法鑒定機構補充鑒定,需要重新鑒定的,由辦案單位委托上壹級公安機關司法鑒定機構重新鑒定。
2、檢驗鑒定業務流程,了解案情活體檢查,拍照查閱病歷鑒定制作和發放鑒定書。
3.除現場服務外,鑒定人本人必須到場檢驗,首次法醫檢驗時必須有辦案民警陪同。
4.初檢時,須攜帶首診門診病歷、住院病歷包括現病史、體檢、手術記錄、出院小結、各種檢查報告、影像檢查報告等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上述病歷,並加蓋醫院復印病歷、影像資料等醫學資料專用章。
5、具備即時鑒定條件的,鑒定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鑒定工作;案情復雜需要咨詢的,評估機構應當在咨詢後及時完成。
6.身份證明文件。鑒定書由辦案單位的代理人領取,鑒定資料移交。鑒定結論由辦案單位依法告知有關當事人。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
被贍養人的生活費列入傷殘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