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虛假交貨是壹種違反承諾的行為。壹旦涉及虛假發貨,肯定全額退款,這是對買家權益最基本的保障。然後雙方可以協商賠償。如果協商不成,他們可以申請第三方介入,按照規定賠償違約金。
誤送三倍賠償
根據平臺官方規則,壹旦涉及虛假發貨,全額退款是肯定的,這是對買家權益最基本的保障。然後雙方可以協商賠償。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陶小二介入,具體賠償金額最終由陶小二綜合考慮雙方意見和具體情況確定。
如果平臺出現虛假發貨,除了退回貨款和賣家賠償,官方壹般會賠償賣家已付貨款的30%,以積分的形式發放,基本不會進行現金賠償。
如果因為賣家虛假發貨導致妳損失慘重,建議直接打官司,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虛假宣傳的處罰。
(壹)經營者(廣告主)的法律責任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第1款規定,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廣告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廣告經營者的法律責任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廣告經營者明知或者應知是代理、設計、制作、發布虛假廣告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依法處以罰款。廣告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罰款,是指廣告費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連帶責任
根據《廣告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廣告主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要求增加賠償消費者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壹條的規定要求經營者賠償,並有權要求獲得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