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申請退款,按照約定時間選擇不發貨的原因。
2.延遲發貨的,商家應向買家支付商品實際交易額的30%作為違約金,以積分形式支付;
3、可以向賣家投訴,這是違反合同的,店家會處罰;
4.網上購物:是通過互聯網檢索商品信息,通過電子訂單發送購物請求,然後填寫私人支票賬戶或信用卡的號碼。廠家通過郵購發貨或者通過快遞公司送貨上門;
5.在中國網購,壹般的支付方式是貨到付款,擔保交易是貨到付款。
6.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網絡交易管理辦法》於2065438+2004年3月5日起施行,網購商品7天內可無理由退貨。
商家未能按時發貨的賠償如下:
1.按照雙方簽訂合同時約定的違約賠償進行賠償;
2.沒有約定的,賠償為貨物實際交易額的5%作為違約金;最低金額不低於1元,最高金額不超過30元;買方發起投訴後,賣方未主動支付違約金的,除違約金外,每次扣三分。
綜上所述,商家不按時交付貨物違反了《民法典》中買賣合同的履行期限,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01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標的物。約定交付期限的,出賣人可以在交付期限內的任何時間交付貨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壹)商品有缺陷;
(二)商品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且銷售時未作說明的;
(三)不符合商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明的商品標準;
(四)不符合以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條件的;
(五)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商品的;
(六)出售的商品數量不足;
(七)服務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
(八)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