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具備臨時居住條件的,按被拆遷房屋戶數每月予以補助;
3、獎勵性補償,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承租人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部分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
4.宅基地區位補償價格與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格結構的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格=宅基地區位補償價格*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格。
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如下: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的房地產評估價格+約定的房屋裝修補償金額(或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的房地產評估價格+約定的房屋裝修補償金額(或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補償金額)-被拆遷人取得產權調換房屋的評估價格。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方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