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又稱住建局,主要研究制定全市城市規劃、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鎮建設、建築業、住宅和房地產業。
建設局的主要工作有:(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政策法規、相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改革方案的實施辦法,並指導實施和進行行業管理;指導全市建築業的行政監督工作。(二)指導全市城市規劃、鎮規劃、城市勘測和市政工程勘測;研究制定加快全市城市化進程的發展戰略;指導城市規劃和鎮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查和全市城鎮體系的編制和審批;參與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承擔歷史文化名城的審批、保護和監督工作;參與重點建設項目選址,出具建設項目選址意見;負責核發城市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土地使用證和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指導全市城建檔案管理工作。(三)綜合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和安全;制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規定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管理全市裝飾(含室內裝飾)行業;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築勞務合作;負責發放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四)指導全市城市建設和村莊建設;指導全市城市供水、燃氣、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廣告及設施、城市公共交通、園林、市容環境衛生、城建監察和城市規劃區綠化工作;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批、保護和監督;負責城市規劃區內供水、燃氣、市政工程及設施、公共客運、園林、城建等方面的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