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制度,家屬可以獲得以下補償:
1.喪葬費:根據不同地區的規定,支付壹定數額的喪葬費。
2.贍養費損失:根據被保險人的收入水平和家庭情況,支付壹定期限的贍養費損失。
3.傷殘賠償金:員工因意外傷殘的,根據傷殘程度和工資水平支付壹定比例的傷殘賠償金。
4.生活費:家庭成員失去經濟贍養人的,可以按照壹定比例支付生活費。
此外,家屬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勞動法等法律規定主張其他相關權益。比如欠薪、年終獎、賠償金等。這種權益的主張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面對上班途中意外死亡,家屬應積極維權維護自身權益。首先,家屬應盡快聯系律師,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其次,收集相關證據,如事故報告、病歷等,支持維權訴訟。同時,家屬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咨詢相關法律法規,了解適用的賠償標準和程序。在維權過程中,家屬應與雇主或保險公司溝通,協商解決或提起訴訟。此外,家屬還可以尋求媒體曝光,引起公眾關註,增加維權影響力。在維權過程中,要保持冷靜和理性,與律師密切配合,爭取獲得公平的補償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訂);
第四章工傷保險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壹)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康復費;(2)住院夥食補貼;(三)在統籌地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四)安裝和配置殘疾人輔助器具的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壹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壹次性傷殘津貼和按月傷殘津貼;(七)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應享受的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人員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