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的類型有哪些?
1.主動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註銷牌照。壹般有以下原因:經營期限屆滿後,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者分立而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求調整結構和布局。
2.被動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制吊銷許可證,壹般是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經營不善導致重大風險。
退市的標準是什麽?
但是,退市必須有壹個退市標準。目前上市公司退市采用單壹標準:連續虧損三年後退市。上市公司退市,是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的轉變。公司還存在,還能運營。期貨機構退市從存在到消亡,也是退市制度遲遲不能出臺的重要原因。
采用多重標準比較合適。期貨機構有下列行為之壹且整改不合格的,將被摘牌:
1,年檢不合格;
2、開業時未達到監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3.“四個統壹”落實不嚴格,情況嚴重;
4、承包、租賃、合資、聯營;
5.客戶無法正常存取資金;
6.有透支行為,有倉庫。
期貨機構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當立即退出市場:
1,挪用客戶保證金;
2.設置非法網點;
3.倉庫滲透量巨大;
4.提醒機構高管談話三次,警告兩次或壹年內約定時限內。
5、拒絕談兩次;
6、期貨機構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重大風險;
7.期貨公司被中國證監會吊銷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
除名程序
1.根據相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具有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進行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內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交易。
2.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需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30元,機構股東100元),辦理股份確認及過戶托管手續(個人股東10元,機構股東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
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認和轉托管手續,否則可能趕不上公司首個交易日的交易。退市公司上市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認轉托管手續,但其股份必須在兩個交易日(即三板交易)後才能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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