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金是由社會保險機構代參保人管理並最終由參保人享有的公共基金,不歸社會保險機構所有。社會保險機構應當對基金設立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保證企業退休職工和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屬於專項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地方人民法院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扣劃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險基金不得用於償還社會保險機構及其原下屬企業的債務。
社保卡的辦理方式有哪些?
有兩種方式:集中辦理和單獨辦理。
1.集中處理。主要適用於已經由單位、社區、勞動保障站參保管理的人員。由單位、社區、勞動保障事務所、村勞動保障協管人員組織發放社會保障卡。
2.分開處理。主要適用於靈活就業人員、失蹤人員、新參保人員以及需要補卡的人員。數據采集之日起兩個月後,到數據采集的社會保障卡服務窗口,憑身份證件領取社會保障卡。
如何查詢社保卡?
1.窗口查詢,參保人直接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到社保機構窗口查詢;
2.網上查詢,進入當地社保局網站並選擇賬戶密碼登錄查詢;
3.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熱線12333。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