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貧困家庭向所在居委會(村委會)提出貧困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入戶調查後,情況屬實,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3、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加蓋公章的申請和證明材料送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調查審核後,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4、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和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加蓋公章的申請和證明材料送縣級民政部門,縣級民政部門審核後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社區貧困證明的作用:
1,用於申請救助:社區貧困證明是申請政府救助和慈善組織救助的重要依據;
2.用於減免費用:可在子女教育、醫療費用減免、水電費用優惠等方面發揮作用;
3.用於申請補貼:申請低保、五保等社保補貼,貧困證明是必備證件;
4.優先權利:就業培訓、公共就業服務等。,有貧困證的群體可優先考慮;
5.用於證明經濟狀況:需要證明家庭經濟困難時,社區貧困證明是官方認可的文件。
總結壹下,社區貧困證明的發放流程包括困難家庭提交申請和證明材料、社區居委會入戶調查並簽署意見、街道辦事處調查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核並簽署意見。
法律依據:
社會援助臨時措施
第二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底線,救助難度大,可持續,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及時的原則。
文章
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國務院民政、應急管理、衛生、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應急管理、衛生、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前兩款所列行政部門統稱為社會救助管理部門。
第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社會救助申請的受理、調查和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機構或者管理人承擔。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做好相關的社會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