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以2360元為基數,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具體繳費基數由各單位根據自身經濟情況確定,但不得低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所以深圳社保以2360元為基數繳納是合法的。
深圳作為中國經濟發達地區之壹,有著較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在深圳,社保繳費基數是按照職工工資總額來確定的。根據規定,繳費基數不得低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最低為2360元;不得高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最高為11880元。因此,深圳社保的繳費基數為2360元,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另外,對於員工個人來說,也有壹定的責任付出。按照規定,職工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具體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2%。所以在深圳,職工需要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是2360元乘以2%,即47.2元。
總而言之:
深圳社保以2360元為基數是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其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也需要按照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所以深圳社保以2360元為基數繳納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由用人單位按照其職工工資總額計算申報。具體繳納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