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特征是:
第壹,產權清晰。企業中的國有資產所有權屬於國家,企業擁有包括國家在內的投資者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成為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責任的法人實體。投資者對企業的投資形成了企業資產的所有權,企業作為獨立法人,對註入企業的資本擁有企業法人的產權。明晰產權關系,就是用法律界定出資人與企業法人之間的關系,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二是權責明確。企業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並對其投資者負責保值增值。出資人按照投入企業的資本數額享有所有者權益,表現在三個方面:資產受益權、1重大決策權、選擇管理者權。企業破產時,投資者僅以其投入企業的資本額對企業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三是政企分開。企業根據市場需求組織生產經營,以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為目的,政府不直接幹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在市場競爭中優勝劣汰、長期虧損、資不抵債的企業,要依法破產。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直接受市場調節,參與市場競爭,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在企業之外,政府既不直接幹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也不以超經濟手段保護企業,真正做到政企分開。
第四是管理科學。建立科學的企業領導體制和組織管理制度,調整所有者、經營者和員工之間的關系,形成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運行機制。在現代企業制度中,所有者、經營者和生產者通過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大會)、決策機構(董事會)、管理機構(經理班子)和監督機構(監事會)形成各自獨立、分工明確、相互制約的關系,並通過法律和公司章程予以確立和實現。既賦予了經營者充分的自主權,又有效保護了所有者的權益,充分調動了生產者的積極性。在組織管理制度方面,要建立科學民主的管理制度和嚴格的經濟核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