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蘭壹開始是這麽想的。她說:“養父”對她很好。她有時住在老家,有時住在北京,有時住在煙臺,什麽都用得上,買得好。
但在2016的除夕,小蘭經歷了她人生中最大的噩夢,而這個噩夢才剛剛開始。
小蘭萬萬沒想到,她最愛的“養父”竟然對她做出了這樣的事情。
小蘭告訴記者,她被收養半年後,恰好是2015,12,31的晚上。準備年夜飯的時候,她的“養父”居然無視她的反抗,還傷害了她。
小蘭說,那是她第壹次被養父性侵,時間她記得很清楚。“他那樣對我之後,正好是元旦。”
怕小蘭說出自己的醜事,“養父”就把小蘭關在屋裏,他自己也不出門。
小蘭說,自從她受到傷害後,因為怕小蘭跑了或者把這件事告訴別人,“養父”就把她關在家裏,壹直到過年他才離開自己。
從2016開始,屬於小蘭的噩夢還在繼續。直到2019,這個禽獸不如的“養父”傷害了小蘭四年。在這四年裏,他不得不強迫小蘭做除了工作和出差以外的“那些事”。
“養父”為了控制小蘭,強迫小蘭“看電影”,強迫小蘭做各種小蘭不喜歡的事情,還蠱惑小蘭說自己是小蘭唯壹的親人,小蘭永遠不能離開他。
小蘭說這樣痛苦的日子壹直到2019。
2019年4月,小蘭終於受不了了,把這些事情報了警。
讓小蘭意外的是,她第壹次報警後,並沒有立案,而是撤銷了案件。
2019年4月到2019年6月,因為小蘭報了警,半年來她的“養父”變本加厲,想盡壹切辦法用各種方式折磨她。小蘭甚至有過幾次自殺的念頭,用各種方式試圖結束自己的生命。
5438年6月+10月,小蘭終於鼓足勇氣,再次走進派出所報警。
小蘭再次報警後,警方受理此案,初步判斷後決定刑事立案。
2020年4月7日,煙臺警方向記者表示,小蘭被強奸壹事基本屬實,案件正在辦理中。
那麽,對於年僅14歲的養女小蘭來說,做出如此禽獸行為的“養父”是誰呢?
小蘭告訴記者,“養父”是煙臺壹家上市公司的“大官”。後來經記者證實,上市公司工作人員稱小蘭的“養父”是上市公司的副總。
做人不能失去最基本的道德底線,更不能沒有倫理界限。
養女也是女兒。不管是養父還是生父,女兒都應該是自己的寶貝,需要愛和呵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