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是必須繳納失業保險,超過壹年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
第二是必須是自願失業,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自願辭職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但勞動合同已到期,雙方約定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屬於非自願失業,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三,要進行失業登記,登記就業意向,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需要定期簽到,可能需要去參加學校相關的技能培訓。
深圳失業保險金的支付標準如下:
壹、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費用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最低工資乘以90%就是能收到的成本,大概是1000元左右。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為失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繳納二檔基本醫療保險,可以正常使用和報銷。
第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被保險人不幸身故的,遺屬可以領取當月未領取的喪葬補助金、撫恤金、失業保險金。
第四,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享受職業培訓服務或者補貼。
失業保險申請成功後,壹般在次月15發放,但也不壹定是這樣。可能受很多因素影響。最遲不會超過30號,錢會按時轉到我們的銀行卡賬戶。
具體可以問當地社保局。在申請失業保險金時,我們必須準備好所有的資料。如果準備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正確,可能會影響失業救濟金的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壹)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壹年;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登記失業並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