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安全法的內容非常廣泛,涉及生產經營的各個領域。概括起來,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壹)工廠安全技術規程
工廠的生產活動涉及到來自四面八方的不安全因素的危害,也是機器設備最集中的地方。因此,圍繞工廠的活動,我國頒布了壹系列安全技術法規,其主要內容包括:
1.工廠內工作場所或環境的安全技術規範,如《工廠安全衛生規程》、《鐵路道口管理暫行規定》等。這些條例通過規定安全標誌、設施、各種機械位置、工廠區域和工作場所的安全標準和指標以及照明和通道,確保工人有壹個安全的工作場所或工作環境。
2.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範,如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通則。這些技術規範主要規定了保護裝置、壓力機械安全裝置和危險部件安全指示裝置的標準和要求,以減少危險事故的發生。
3.電氣設備安全技術規範。包括電氣設備質量安全、設備安裝、運行、線路回撥、定期維護等方面的安全技術規範。
4.鍋爐壓力窗安全技術規範,如壓力窗安全監察規程等。具體內容包括壓力窗制造、運輸、安裝、保修、維護和修理的安全技術規範。
5.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規範,如起重機的安全規程等。內容包括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規範、操作行為規範、安全標誌和操作信號規範。
(2)《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範》
建築安裝工程具有高空作業、露天作業、流動性大、勞動強度大、勞動條件差的特點。為了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類似傷亡事故的發生,國家頒布了《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範》,要求各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本法規規定了施工的壹般要求。
(3)礦山安全法律法規
礦山是安全事故高發的工作場所。為了確保礦山安全生產,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國家以《礦山安全法》為基礎,制定了壹系列礦山勞動安全法律規範。這些法律規範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
1.礦井設計與施工安全技術規範。包括礦井通風系統和供風量、風質和風速;露天礦邊坡角和臺階寬度;電話供應系統;改善交通系統;防水和排水系統以及防火和滅火系統;瓦斯防治系統和防塵系統,以及其他與礦山安全有關的項目。
2.采礦安全技術規範。包括礦山開采基本安全條件;地下開采礦山的安全條件;露天開采的安全條件;村鎮采礦的安全條件等。
3.礦用設備和儀器安全技術規範。包括礦產品的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礦山企業設備安全管理規定;礦井設備安全檢查和維護規程等。
4.工作場所安全技術規範。包括保護地面建築物和豎井的礦(巖)柱標準;關於地面建築需要設置安全柱的規定;地面建築物下采礦的安全規則;井下巷道邊界和礦(巖)柱標準;用於保護地下邊界和巷道支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