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正義的靈魂和使命是什麽?

正義的靈魂和使命是什麽?

公平正義是正義的靈魂和使命。

司法通常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司法人員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運用法律辦理案件的特殊活動。司法是實施法律的壹種方式,對於實現立法目的,充分發揮法律的功能具有重要意義。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由於“三權分立”,司法、行政和立法之間有嚴格的界限和區分。

我國司法機關壹般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廣義上還可以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軍事安全部門、監獄等負責刑事偵查的機構。

司法權中立的另壹個方面是它的消極性。司法是解決社會矛盾的最後壹道防線,但不是唯壹手段。協商、調解、仲裁是當事人解決民事糾紛的首選方式。直到最後,國家的司法資源都不應該隨便用來解決民事糾紛。美國法院甚至將調解與和解的理念運用到刑事訴訟中,建立了辯訴交易制度。約90%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檢察官和辯護律師或刑事被告人庭外和解,大大節約了國家的司法資源。司法權的被動性還體現在司法機關不應該主動出擊,而應該被動等待。壹般來說,實行不起訴不理的原則,法官不能主動挑唆當事人打官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九條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

(壹)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NPC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明確各部、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壹領導各部、各委員會的工作,領導不屬於各部、各委員會的國家行政工作;

(四)統壹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行政機關職權的具體劃分;

(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國家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情況;

(六)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城鄉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

(七)領導和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外交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

(十)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

(十壹)領導和管理民族事務,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

(十二)保護華僑的合法權益,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

(十三)改變或者撤銷各部、各委員會發布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規章;

(十四)改變或者撤銷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五)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準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設立和區域劃分;

(十六)依法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

(十七)依法審批行政機構的設置,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人員;

(十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 上一篇:社交媒體上有壹股“練腦子”的風潮。“練心”真的能提高情商嗎?
  • 下一篇:市場監管自由裁量適用規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