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侖法典》也被稱為《法國民法典》或《民法典》。《拿破侖法典》分為三部分,共有2281條法律條文。第壹部分是屬人法,都是關於民權的;第二部分是物權法,是關於各種財產所有權和其他物權的規定;第三部分是各種所有權的取得方法,包括繼承、遺囑、債務償還、贈與、夫妻財產等相關法律規定。?
這部法典是資本主義國家最早的民法典。它打破了封建立法原則,成為歐美資產階級的立法規範,促進了資本主義的發展。
沿襲古羅馬“法典”的傳統,法典的結構分為“編”和“編”下的“章”;每壹章都規定了壹個特殊的問題,如婚姻、父權制、繼承、商業等等。《拿破侖法典》由壹篇序言和三篇正文組成。只有六個序言,主要是關於法典生效時間和法典適用的壹般規定。波塔利斯起草《法典》時,在序言中放了整整六篇文章;但這些內容幾乎都被刪除了,39條中只保留了6條;其余33條之所以被刪除,是因為它們反映的“理論觀點”和“哲學信仰”比嚴格意義上的立法更多。第壹部分稱為“屬人法”,包括第7條至515條;主要包括國籍、外國人身份、民事主體資格和住所。其次是結婚、離婚和分居、親子關系、父權制、監護、成年、禁止生育、家庭會議。第二部分主要內容為物權法,包括第516條至第710條;其中,所有權、用益物權、地役權等都廣泛涉及。第三部分是前兩部分加起來的兩倍,包括711到2281條;叫做“財產所有權的各種取得方法”,不過名字好像有點模糊。實際上涵蓋了繼承、生前贈與和遺囑、債務的壹般規定、具體合同的規則、夫妻財產制、留置權和抵押權、訴訟時效等七個部分。
《拿破侖法典》不僅在法國,而且在其他國家都有深遠的影響。比如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丹麥和希臘的民法典都是仿照這個法典制定的。此外,德國、西班牙、葡萄牙、瑞士、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國的民法典也在壹定程度上受到了它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