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法律援助需要多長時間?
申請法律援助大約需要十個工作日。具體申請流程如下。
1.申請法律援助的申請人應當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
2、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後,認真進行審查;認為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證明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申請人未按要求補齊文件的,該申請視為撤銷;認為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證明材料需要核實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向有關機關、單位或者個人核實;
3.法律援助機構經審查後,應當通知申請人是否給予援助,申請人收到給予法律援助通知後,應當到法律援助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4.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通知有異議的,可以向負責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
5、有下列情形之壹,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案例壹:距離法定時效屆滿不到七天,需要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訴訟;
情形二:需要立即申請保全措施的。
截止日期是什麽時候?
法律援助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援助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給予法律援助的決定:
對符合條件的,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書面決定,指定法律服務機構承辦法律援助事務,並通知受援人。法律援助機構與受援人應當簽訂法律援助協議;
對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三、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還應提交以下材料:
法律援助申請表,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基本信息;
(二)申請法律援助的事實和理由;
(三)申請人的經濟狀況;
(四)申請人提供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清單;
(五)申請人保證提交的證件和證據材料真實的聲明。
書寫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申請,接待人員將按照上述要求在記錄中記錄,申請人簽字或按指紋確認。
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申請人住所地或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經濟狀況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二條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不審查被告人的經濟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