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建築勞務指的是什麽?
建築勞務是指勞務分包,是指建築承包商或專業承包商將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單位完成的活動。
二、分包與轉包的區別
(1)對象不同。分包的對象是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而勞務分包僅指工程中的勞務。在分包的情況下,分包人將承包的施工任務全部轉讓給分包人,包括施工任務中的經濟技術責任、管理責任和勞務作業任務;在分包的情況下,勞務發包人只將承包的建築工程中的勞務任務分包給勞務承包人。
(2)合同的效力不同。轉包是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無效行為;勞務分包是合法行為,法律不禁止。如前所述,司法解釋第七條明確規定,依法進行的勞務分包是合法有效的,不同於轉包,只要認定為分包,就是無效的。
(3)法律後果不同。分包合同雙方應對由此引起的質量或其他問題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勞務分包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相互承擔相應的責任,不得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三、勞務分包的條件
合法分包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分包必須征得發包人同意;
(2)分包只能是分包,即分包單位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
(3)分包必須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
(4)總承包單位可以將部分承包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但不得將主體工程分包出去。
根據法律規定,建築勞務是指分包作業,即總承包商將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單位完成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