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題寫在正上方中間位置,寫收條或收條字樣;
2.正文壹般應註明付款人名稱、付款原因和付款方式。如收到支票,應註明支票並復印支票號碼,以免日後支票被退票,對方據理力爭;
3.壹般要求寫上收錢的個人或單位的名字,簽名的具體收錢日期,並加蓋公章;
4.在第壹個大寫字母前面的空白處畫壹個花園,在裏面畫壹個十字,完成後面的零。
5、小寫要靠近人民幣符號,小數點後兩位都寫,用千位分隔符,每個逗號用三位數隔開,中間不留加數的余地。
6、要註明收款人和日期。
7.壹定要數清楚收到錢的具體數額。
正式借據的書寫包括三個部分:
1.標題壹般是“IOU”或“IOU”
2、正文,壹般為誰借了什麽東西,借了多少,什麽時候還。如果要詳細壹點,對於實物,還要包括物品的品種、規格、型號,歸還時如何歸還。
3.簽名,包括借款人和借款時間。借款人為單位的,還應加蓋單位印章。
有效票據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票據行為人應具有票據權利能力和票據行為能力;
2.票據上記載的事項必須齊全,票據上必須記載的事項包括票據上註明的字樣、無條件付款的委托、確定的金額等。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簽發日期、出票人簽名等。;必須交付賬單。票據行為實施後,票據行為人必須將票據交付給持票人才能最終成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