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工作人員非法收受回扣達5000元的,可能構成受賄罪。
根據刑法第385條?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在經濟往來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罪論處。
2.如果是業務人員,回扣記在公司賬上沒問題;如果不記賬,自己吞了,可能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根據刑法第163條?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擴展數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七條
經營者不得以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下列單位或者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
(壹)交易對手的工作人員;
(二)受交易對手委托辦理相關事務的單位或個人;
(3)利用職權或影響力影響交易的單位或個人。
在交易活動中,企業經營者可以以明示的方式向交易對手支付折扣,也可以向中間商支付傭金。經營者向交易對手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間人支付傭金的,應當如實核算。
接受折扣和傭金的經營者也應如實記錄。經營者的工作人員行賄,應當認定為經營者的行為;但是,除非經營者有證據證明該工作人員的行為與為經營者尋求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無關。
二、收取後的非法回扣主要是指商家在銷售商品時,以現金、實物或其他方式偷偷返還給對方單位或個人壹定比例的商品價款。具體組成特點如下:
1,偷偷在賬戶外
根據規定,表外保密是指商品交易後,不在依法設立的能夠反映其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管理費用的財務賬戶上。
按照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明確如實記錄返利款項的金額,包括不記入財政賬戶、被轉入其他財政賬戶或虛列賬戶。
2.返還壹定比例的價款。
返利是賣家返還給買家的商品價格的壹定比例。其實回扣不是賣家從其他地方拿出多余的物品或者錢給買家。
而是自身商品價格的壹部分。但如果賣家從其他地方拿出商品送給買家,雖然不會構成回扣,但可能構成商業賄賂。
3.收件人是對方單位或個人。
返利是賣家返還給買家的單位或個人,決定了返利的方向。由賣方以固定方向返還給買方,不包括買方返還給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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