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體現司法權,提升司法公信力,彰顯國家法律權威的必然要求。
司法的權威來自人性化司法機關的神聖魅力。壹方面,書記員的工作是以訴訟活動為紐帶聯系群眾。在這個過程中,壹個店員的壹言壹行,壹個動作,在旁觀者眼裏不再只是個人意誌的外在反應,而是壹個國家法律代言人的行為。懂禮貌,懂得尊重他人,可能不會對司法判決結果產生根本性影響,但對實現司法公正、促進文明執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作用和特殊意義。反之,必然損害法院形象,甚至影響司法公信力。
(二)樹立文員的職業形象,充分展示文員的個人品質。
禮儀不同於禮節。禮儀是壹套可以遵循的行為準則,指導妳安全地做事。禮儀意味著更多,因為這是壹種發自內心的待人之道。從壹個書記員表現出來的司法禮儀,可以觀察到他內心的職業善惡感和是非感。壹個能夠被社會公眾廣泛認可、稱贊、贊許的司法禮儀,必然會從整體上提升書記員的職業形象。從書記員的個人角度來說,司法禮儀是壹門司法藝術,書記員是這門藝術的表演者之壹,可以說司法禮儀是壹個書記員內在修養和素質的外在表現,也是展示其學識、風度、氣度、教養和魅力的重要形式。
(3)有利於加強書記員職業道德建設,增強其責任感和榮譽感。
書記員不像法官,在莊嚴的法庭上不敲小木槌,也不需要寫判決書明辨是非。但在書記員的壹系列工作中,法律的尊嚴和法庭的莊嚴無處不在。在法院工作期間,書記員代表著法院的形象。“對黨忠誠、對法律忠誠、對人民忠誠、公正司法、廉潔自律、為人民奉獻”等對法官的要求,同樣適用於書記員。店員良好禮儀素質的培養,對職業責任感和榮譽感的培養和激發會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4)有利於影響當事人,優質高效解決糾紛。
壹方面,在審判工作中,或許可以說法官是主角,書記員只是配角,但這個配角的作用不可小覷。良好的書記員禮儀可以潛移默化地影響案件當事人的情緒,使其產生被信任的感覺,有利於法官更好地開展工作,成為當事人與法官之間的潤滑劑。另壹方面,書記員的工作綜合性強,有時還要承擔向當事人宣傳國家法律、做好思想工作的職責。優秀的司法禮儀素質可以幫助當事人及時解決困難,提高結案效率。
有人說,“文明體現素質,禮儀塑造形象。”其實最初的文明禮儀無非是表達壹種善意和尊重。在壹個等級森嚴的社會,它逐漸成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現在更多的是體現人的修養和素質。在法院工作中,書記員的言行舉止中應有的禮儀,才能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關懷和威信。所以作為文員,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也要勤於要求禮貌的內涵。禮法結合,才能取信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