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課外培訓負擔可能會加重。
從此次“雙減”公布的具體實施措施來看,主要是針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科訓練和作業負擔問題。雖然也有提及脫產培訓,但處於鼓勵和支持的態度,也就是說藝術、音樂、科學、舞蹈、體育、計算機、機器人、口語、寫作、書法、奧賽等脫產培訓在未來仍然可以存在,是“雙減”
2.家庭教育、私教等隱形的“壹對壹”培訓隨之而來。
從社會需求來看,高考是目前最公平的選拔人才的方式,是偏遠農村、經濟欠發達地區的人走向城市、立足城市的必由之路,也是最廉價、最快捷、最有效的方式。
無數人通過高考改變了命運,無數人把希望寄托在高考上,高考給無數人帶來了力量。目前沒有比高考更好的贏得人生的方式,也沒有比高考更好的方式。所以對於高考來說,高考分數的需求是家長最重要的希望。要想高考取得好成績,考上理想的大學,就得提高考試能力,掌握考試技巧,提高考試成績。
在這樣的目標導向下,雖然培訓機構的校外學科培訓逐漸被禁止,但這些需求必然會轉移到其他形式的載體上,家教、私教等“壹對壹”形式會以隱形的方式存在。
3.家庭之間的教育不平衡可能會進壹步加劇。
因為每個家庭的教育觀念不壹樣,每個家長的教育水平不壹樣,每個人的教育方式、手段、途徑也不壹樣。在這種背景下,壹些缺乏家庭教育能力的家庭,在完全禁止校外學科培訓之前,可以通過市場經濟讓孩子接受培訓來彌補家庭教育的不足。
但在“雙降”政策全面實施後,這樣的機會可能會失去。如果經濟能力不強,無法用其他形式替代,這類家庭的孩子可能會輸在起跑線上,這也是家長新的焦慮。
如果這種情況不加以控制,將會產生壹系列新的問題,不僅會影響地區之間和城鄉之間教育發展的不平衡,而且可能有助於教育公平的發展。
4.父母傳宗接代的希望很可能會消失。
長久以來,盼望孩子成功,盼望女兒成功,是父母的夢想。很多家長把自己沒有實現的願望和夢想都寄托在孩子身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十三條學校應當配合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合理安排未成年學生的學習時間,保證其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
學校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組織義務教育階段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增加其學習負擔。
幼兒園和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