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支持退貨的網購水果如何維權?
水果不在七天無理由退貨範圍內。
隨著生鮮電商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在網上購買新鮮的水果、蔬菜和肉類。由於新鮮水果等易腐食品保質期短,不如貨運中的顛簸好,郵寄給消費者時往往會腐爛損壞。此外,《新消法》規定網購水果等鮮活易腐食品不享受7天無理由退貨,這也讓壹些不法商家有機可乘,以次充好的情況時有發生,導致網購水果成為網購監管空白的重災區。因此,消費者在購買此類商品時要特別註意選擇商家,提前問清楚。
首先,購買時壹定要註意水果的產地和季節,最好購買符合產地季節的自然成熟的水果;其次,在選擇商家時,盡量選擇銷量較高的網店。這類網店商品流轉快,壹般能保證水果的新鮮度;最後,收到貨後,壹定要開箱驗貨,看看有沒有缺、錯、損的商品,有問題馬上聯系商家。
二、網店欺詐可以保留證據指控其欺詐。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的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
我們可以收集並保留自己在店鋪銷售商品的宣傳圖片、實際收到商品的圖片以及與商家的聊天記錄,並向網店售後處理平臺投訴,對涉嫌欺詐行為進行三倍賠償投訴。如果客服處理不好,可以向商家註冊地的工商部門或者消費者協會投訴尋求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予以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天後,消費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退貨、更換、修理商品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