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組織:
(1)綜合辦公室
(二)政策法規司
(3)商品和服務稅司
(4)所得稅部門
(5)財產和行為稅劃分
(6)國際稅務部
(7)收入計劃與會計部
(8)納稅服務部門
(9)行政管理與科技發展部
(10)大型企業稅務管理部門
(11)檢驗局
(十二)財務管理司
(十三)監督和內部審計部門
(14)人事部
(15)機關黨委
(十六)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十七)監察室。
直屬單位:
(1)教育中心
(2)政府機關服務中心
(3)電子稅務管理中心
(4)集中采購中心
(5)稅務科學研究所
(6)稅務幹部繼續教育學院
(七)中國稅務雜誌社。
(八)中國稅務報。
(9)中國稅務出版社。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是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壹)具體起草稅收法規和實施細則,提出稅收政策建議,並同財政部* * *報告和下達,制定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稅收征管和壹般稅收問題的解釋,事後向財政部備案。
(2)負責組織實施中央稅、* *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爭取應收盡收。
(三)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間稅權劃分並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收負擔總體水平並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四)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征收管理體制改革,起草稅收征收管理法規草案並制定實施細則,制定稅收業務和稅收征收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指導監督地方稅收工作。
(五)負責規劃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制度,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制定並監督實施納稅人權益保護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納稅宣傳,制定註冊稅務師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組織實施對納稅人的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七)負責編制稅收長遠和年度計劃,開展稅源調查,加強稅收分析和預測,組織減免稅等具體事宜。
(八)負責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開發,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金稅工程建設。
(九)開展稅收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與國(地區)間稅收關系的談判,草簽並執行有關協定和協議。
(十)辦理進出口商品的稅收和出口退稅業務。
(十壹)對國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配合省人民政府對省地方稅務局實行雙重領導,對省地方稅務局局長的任免提出意見。
(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