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的司法程序是維護司法公正的內在要求。司法公正包括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是維護司法公正的可靠保障。司法程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線;是維護司法公正的現實需要;嚴格司法程序,維護司法公正,強化程序意識是前提;
嚴格司法程序,維護司法公正,細化程序設計是核心。嚴格司法程序的核心環節是細化程序設計;
壹方面,要完善程序規範。應當明確各種程序違法的法律後果,以體現程序的嚴肅性,確保程序的不可侵犯性。
另壹方面,程序法要細化。形式上,法律條文要詳細規定司法規則,做到權利有據,權力有度。法律條文的數量必須達到壹個適當的水平,這樣才能避免因文字模糊而可能產生的歧義,保證司法實踐中有可操作的、切實可行的法律規範,保證司法制度運行時的統壹性,保證司法公正有壹個堅實的成文法律支撐。
嚴格司法程序,維護司法公正,約束程序違法是保障。司法實踐中的程序違法,有的是因為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有的是因為壹些司法機關或司法人員在訴訟活動中無視法律規定,不依法辦案,有意無意地破壞法定的程序規範,造成司法不公。
壹方面,加強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在訴訟程序中的參與,為其行使程序選擇權和程序異議權提供便利,引入程序裁判機制,及時解決程序爭議,糾正程序違法;
另壹方面,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比如有效推進公開審判。同時,要完善體制機制。在法官的任用上,要實行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吸收合格的人,辭退平庸的人,重用優秀的人;在法官待遇上,讓他們沒有後顧之憂;在法官的權益方面,是有充分保障的。培養法官的自尊感和榮譽感,提高法官的社會地位,使他們不敢違法、不能違法、不想違法。
司法發展史就是人類不斷追求司法公正的歷史。遵循和倡導司法公正應貫穿於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全過程。正確認識司法程序的意義和價值,嚴格司法程序是實現司法公正的現實和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