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歸政法委管轄。政法委是黨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任務是宏觀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等部門開展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機關。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司法局的規格略低於法院和檢察院,是政府宣傳和管理法律的專業職能部門。司法局直屬機構有律師協會、老幹部活動中心、律師培訓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門管理機構包括市監獄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和市勞動教養管理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設立政治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文化教育委員會、人民監察委員會及以下各部、會、院、署、行,主持各部門的國家行政事務:內政部;外交部;情報總局;公安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貿易部;海關總署;重工業部;燃料工業部;紡織工業部;食品工業部;輕工業部(不屬於上述四個部門的行業);鐵道部;郵電部;交通部;農業部;森林開墾部;水利部;勞動部;文化部;教育部;科學院;綜合信息部;出版總署;衛生部;司法部;法律委員會;民族事務委員會;華僑事務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指導內務部、公安部、司法部、法律事務委員會和民族事務委員會的工作。財政經濟委員會指導財政部、貿易部、重工業部、燃料工業部、紡織工業部、食品工業部、輕工業部、鐵道部、郵電部、交通部、農業部、農墾部、水利部、勞動部、中國人民銀行和海關總署的工作。文化教育委員會指導文化部、教育部、衛生部、科學院、信息總署和出版總署的工作。為了開展工作,負責指導的委員會可以向其下屬各部、委員會、醫院、部門、銀行和下級機關發布決議和命令,並審查其執行情況。人民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政府機關和公務員是否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