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是法律強制規定的,也就是中學政治科目討論的內容。如果犯人可以拒絕死刑,那懲罰犯人還有意義嗎?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作者也給大家簡單講壹下死刑犯被判死刑後能做什麽。
1,為什麽犯人不能反抗死刑?
當壹個犯人被判死刑時,通常包括?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個附加項目。
對於剝奪政治權利,大多數人可能沒有太多的概念,但是說白了,這個時候死囚基本上沒有太多的空間可以繞道了。
而且法律有強制執行權,犯人無權拒絕已經被釘死(已經過了終審)的死刑判決。
否則,法律真的會變成壹個笑話。威懾壹些在社會上鬧事的不法分子的威嚴何在?
總之,吃瓜觀眾壹定要記住:當妳犯了錯被法律判刑的時候,妳是沒有資格拒絕的!
2.死刑犯被判刑後能做什麽?
雖然死刑犯沒有資格反抗死刑的執行,但是如果死刑犯覺得法官的量刑過重或者存在其他問題,可以向上級法院上訴,要求對自己重新判決。
當死刑犯上訴時,上級法院會派人再次重審案件。如果判決有誤或者有其他問題,上級法院會改判。
這大概是死刑犯被判死刑後唯壹能做的事了。
3.有什麽例外嗎?
雖然說大部分死刑犯大部分時候都是被拒絕的,不管怎麽上訴。
所以大部分死囚基本沒有翻盤。
但是,也有少數例外,就是在判斷失誤的情況下!
但需要聲明的是,無論是誤判還是重判,犯人都無權不服死刑判決。
也就是說,即使被判處死刑的人不服死刑,執法機關仍然會依法執行。
當出現誤判的情況時,犯人能做的就是盡快上訴,聯系相關律師,證明自己的清白。
只有這樣才能出現?不服?死刑的例外。
案件重審的時候,可能在事實出來之後,嫌疑人就被洗清了!
其實在這個問題上,作者還是更傾向於腦洞的問題,而不是嚴格的法律問題。
畢竟這本身就是個偽命題,法律判了死刑。誰會認為犯人有資格拒絕服刑?
最後,提交人重申,除非嫌疑人上訴後法院改變判決,否則沒有任何案例可以支持犯人拒絕服從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