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壹種形式:讓“臉紅出汗”成為常態。辦理方式:1。對話信已關閉;2.“面對面”初步核實;3.談話提醒;4.警告談話;5.批評教育;6 .被責令停止或正在違反紀律的;7.責成退出禁忌收入;8.限期整改;9.安排口試或筆試;10.召開民主生活會批評幫助;11.責令公開道歉(檢討);12.通報(通報批評);13.訓誡(訓誡談話);14.批評教育的其他措施。以上方法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組合使用。第二種形式:黨紀處分輕,組織調整成為多數處分。辦理方式:1。黨內警告;2.黨內嚴重警告處分;3.行政警告;4.行政記過;5.行政記過;6.行政降級;7.取消榮譽稱號;8.撤銷CPPCC會員資格;9 .終止(罷免、撤銷、責令辭職)人大代表資格;10.取消預備黨員資格;11.取消(罷免)選舉資格;12終止黨代表資格;13.暫停(暫停檢查);14.調(調)職(崗);15.辭退;16.引咎辭職;17.責令辭職;18.辭職到非領導崗位;19.安排提前退休;20.降低退休福利;21.轉移其他組織的措施。以上方法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組合使用。第三種形式:黨紀嚴懲,重大工作調整成為少數。辦理方式:1。撤銷黨內職務;2.留黨觀察;3.開除黨籍;4.行政撤職;5.行政撤職(開除公職);6.降職;7.取消退休福利;8.辭退;9.解除勞動合同;10.辭退;11.組織出名(勸退);12.其他重大調整措施。以上方法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組合使用。第四種形態: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已經變得極少數。辦理方式:1。開除黨籍和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 .司法機關判處刑罰,需要給予“雙開”處理的。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第四條黨內監督必須貫徹民主集中制,守規矩守紀律,加強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完善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的作用。堅持以史為鑒,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止貽誤時機。
第七條黨內監督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約談和函詢,使“臉紅出汗”成為常態;紀律處分和組織調整成為處分的多數;黨紀處分過重,重大工作調整成了少數;嚴重違紀和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已經變得極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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