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獎學金類別和標準:
計劃內研究生普通獎學金標準如下:
第65438號+0有工作年限的博士、碩士研究生未參加實際工作(指應屆畢業生及其他非工作人員,下同)且參加實際工作不滿兩年。230元/月190元/月2、入學前為國家正式職工,大學畢業已參加實際工作兩年但不到四年。250元/月210元/月3、入學前為國家正式職工,大學畢業後參加實際工作四年多。270元/月230元/月2。優秀獎學金博士生:每生每年65,438+0,000元(占所有考生)不超過65,438+05%碩士生:每生每年65,438+0,000元(占所有考生)不超過65,438+00% 3。捐贈獎學金朱獎學金:獎學金金額為65438+萬元/人。朱特別獎:每年評審1學生,獎學金金額3000元/人(待申報評審)。其他捐贈獎勵根據當年具體情況確定。
二、申報條件
(壹)凡通過統壹入學考試(或推薦免試)並經審查錄取的計劃內研究生(有償、在職、單考、委托生除外),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申請普通獎學金: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品行良好,積極參加學校的各項集體活動。2.遵守學校的法律法規和研究生培養條例。
3.努力學習,努力掌握專業知識,通過所有課程。
(二)申請優秀獎學金和捐贈獎學金的研究生,除符合上述三項要求外,所有研究生(不論計劃內和計劃外,除有償、在職、單考和委托培養生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學術成績突出,科研成果顯著。
2.宿舍為衛生宿舍(詳見《蘇州大學學生宿舍規範化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規定)。
3、凡申報各類捐贈獎項的,參評成果必須是上壹年度獲獎後取得的成果。
三、評價方法和程序
(1)普通獎學金
1.壹般獎學金在學習期間評定壹次,申請和評定時間在每年新生入學後。2.凡符合普通獎學金申請條件的研究生,入學後均可向所在學院(系)提出申請(已參加實際工作的需提供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工資調動證明)。
3、經院(系)審核後,填寫統壹審核表,集中上報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司,院(系)審核工作應在每年6月10日之前完成。
4.研究生部審核後提交給財務部,由學校財務部負責按月轉入獲獎學生交通銀行借記卡。
(2)優秀獎學金和捐贈獎學金
1,優秀獎學金和捐贈獎學金每年評審壹次,申請和評審時間為每年4-5月。2.符合申請條件的研究生可自行申請或由導師推薦,填寫獎學金申請表並附相關材料至所在學院(系)研究生秘書或班主任處。
3.申報材料經學校或院系審核後,按獎項類別進行排序,按學校規定的比例和名額確定獲獎人員推薦名單。公開征求導師和研究生意見後,將申請材料報送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司。
4、研究生部負責審核,學校獎學金委員會審批。
5.評審結束後,學校將公布正式獲獎名單,召開表彰會,頒發各種獎學金和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