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分為以下幾類: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民事訴訟是指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因糾紛而產生的訴訟;刑事訴訟是指檢察機關提起的涉及刑事犯罪的訴訟;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與行政機關之間的訴訟,是兩個不對等的主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和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憲法為依據,結合我國民事審判工作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條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壹條為了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糾紛,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衍生問題:
民事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1.壹審包括起訴、立案審查、送達相關訴訟文書、安排開庭、開庭、調解或判決。
2.當事人不服壹審法院判決,在法定期限內向壹審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二審法院對上訴材料和卷宗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當事人壹方不服第二審法院判決的,可以向第二審法院或者上壹級法院申請再審或者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