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導致了壹輛65438+萬元15年前買的新車,今天拿到二手車市場連車商都懶得報價了,勸妳報廢。不過說得好聽點,有知識或者有經驗的朋友應該都知道,曾經努力過,遮風擋雨的車就要報廢了,追回來的錢可能還不夠家裏人下次下館子。
大多數情況下,這些報廢汽車的價格恐怕還不如廢鐵,無形中催生了城市中經常出現的“僵屍車”——因為很多車主會覺得,與其花錢費力去拉已經開不動的舊車,還不如幹脆棄之不用?
這不僅是對環境的破壞,也是對資源的浪費。
為使機動車報廢市場專業化、市場化、集約化,同時促進資源整合和再利用,鼓勵車主主動報廢舊機動車,商務部於今年初公布了最新的《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據了解,新規將於2020年9月1日正式實施,主要涵蓋三個方面:
1,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需要取得相關資質。未經許可,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拆解回收活動。但相應的,取消了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數量限制,降低了準入門檻,車主報廢車輛更加方便。
2.允許回收發動機、轉向器、變速箱、前後橋、車架五個具備再制造條件的機動車總成。這些合格的相關部件可以交給有能力的企業進行再制造和回收。不具備再制造條件的零件進行熔煉或破碎銷毀。
3.取消報廢汽車收購價格管制。
對於越來越受關註的新能源汽車電池報廢問題,新規中也有說明,報廢新能源汽車信息應當錄入“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控及動力電池回收溯源綜合管理平臺”系統。從而追蹤動力電池的去向,確保電池能夠得到專業的處理或回收。
當然,對於廣大車主來說,新規實施後最大的變化應該是自己的舊車不再需要當廢鐵賣了。
上述“五大總成”納入回收再制造範疇後,報廢汽車的價值將大大提高。以前只能回收4500輛報廢車。現在根據車況不同,回收價格有望漲到65,438+0,000元以上。“壹車壹價”的精準回收報價,也能讓機動車報廢行業更加健康發展,幫助車主獲得更多。
另壹方面,拆解下來的零件回收也可以大大降低日後車輛維修的成本。車主在維修壹些“無害”的零件時,也可以選擇更換為經過專業再制造工藝的回收零件,以降低零件價格。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以後每個人都可以“光明正大”地使用拆解下來的零部件,因為新規中明確,拆解下來的“五大總成”必須經過“再制造”環節才能重新進入市場,同時禁止這些零部件流入新車制造環節。
這壹方面杜絕了各種存在安全隱患的“拼裝車”,另壹方面也不用擔心廠家會用這些回收的零件制造新車賣給我們。
新的《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雖然不能說能讓各類報廢車輛“升值”,但確實是各方面的進步。畢竟在環保高效的今天,充分利用各方面資源是好事。相比之下。舊車能值500,1000,還是2000,都無足輕重。
不知道大家對報廢車新規怎麽看?人們會擔心這些回收零件的質量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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