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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兩朝有哪些改革?

隋唐宋朝有很多改革,包括楊炎的財政改革,慶歷新政,王安石的變法。

楊炎的金融改革: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宰相楊炎建議頒布“兩稅法”,這是在原有地方稅和戶稅的基礎上,統壹各種稅種的新稅法。因夏秋兩季征收,故稱“兩稅法”。兩個稅法是對當時稅制的全面改革。

慶祝新政:

李青三年(1043),範仲淹、富弼、韓琦同時當政,歐陽修、蔡襄、王肅、於禁都是諫官。範仲淹和提出了以整頓吏治為中心的10改革主張,如:公開化、抑運、重貢、選官、分公田、耕農桑、修武備、減徭役、忠秦、重令等。歐陽修等人也紛紛說起了事情。宋仁宗采納了大多數意見,實施了新政。上諭給中書,樞密院,樞密院都是選擇不同的方式來調遣使節,擡高壹些監牢;規定官員必須按時考核政績,根據政績升降。規定除長子外,其余子孫必須年滿15歲,弟弟和侄子必須年滿20歲才能獲得恩,恩背景必須通過壹定的考核才能獲得官職。還規定了地方官田的數量。四年三月,科舉法修訂。此外,還頒布詔令減徭役,廢並郡縣,減徭役。因為新政侵犯了貴族官僚的利益,所以受到他們的阻撓。五月初,範仲淹、韓琦、富弼、歐陽修等人相繼被逐出朝廷,各項改革被廢除。

宋仁宗要求他們在政治上更加“和平”。壹年零四個月後,慶歷新政失敗,範仲淹被貶登州,後又轉戰杭州、青州。祐四年(1052),調至潁州(今安徽阜陽),赴徐州。不幸的是,他在64歲時去世了。

王安石的變法:

王安石變法是宋神宗時期王安石發起的壹場社會改革運動,旨在改變北宋開國以來積貧積弱的局面。改革始於熙寧二年(1069),止於宋神宗去世的元豐八年(1085),故又稱熙寧改革、西豐改革。

王安石變法以發展生產、富庶強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機為目的,以“理財”和“整軍”為核心,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等各個方面。它是繼商鞅變法之後,中國古代史上又壹次聲勢浩大的社會改革運動。變法在壹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充實了政府財政,提高了國防實力,也打擊和限制了封建地主階級和大商人的非法獲利。但在推行改革的過程中,由於措施不及時,實際執行中操作不當,人民利益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如《護馬法》、《青苗法》),新法觸及大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因此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元豐八年(1085),以宋神宗之死而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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