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校任教26年,講授過法理學、民法學、知識產權、教育法等法學專業主幹課程,積累了豐富的教學經驗。探索和實施多種形式的教學改革,積極探索“案例教學”和“討論教學”方法;開展教學方法和手段的理論研究,撰寫相關文章並發表在相關教學研究核心期刊上。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同時,為學生和社會各界人士舉辦了《合同法案例教學》、《知識經濟與知識產權案例教學》、《當今世界法律結構及其發展趨勢》、《簽訂勞動合同應註意的法律問題》、《教育法律糾紛的司法實務》、《高校法律糾紛及解決辦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壹批普法講座,得到了學生和社會的認可和好評。
註重教學和司法實踐中的理論研究。2000年以來,撰寫論文40余篇,先後在《中國研究》、《行政論壇》、《法制日報理論版》、《理論討論》等省級以上核心期刊發表。寫2本專著。擔任副主編,主編法學教材5部,參編作品10余部;主持完成省、校級科研教學項目6項,參與項目10余項。
從2004年開始,壹個以法學教研室為核心的教研團隊充分調動集體的共同努力,在研究教學文件的建立、課程的設置、實習基地的建設、學生培養方案的設置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展。我們除了精心組織法學專業教學,完成國家規定的法學專業教學任務外,還與全體法學專業教師壹起,投入大量精力研究、發掘和利用普通高校法學專業的地域優勢,克服地方高校法學專業的薄弱,培養技能型法律人才的素質培養設計方案和壹系列學科建設方案,以適應時代和工作的需要。
在教學和管理中,註重從關心和愛護學生身心和思想的角度設計教學實踐,為把法學學生培養成為“品行端正、基礎紮實、能力強”的法律人才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專業教學和行政管理中,註重發揮團隊智慧和學術特長,使法學教研室教師在茂名市和學校系的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多次獲得集體榮譽。
1994至1996從事公益婦女維權兼職律師工作,1997起在合夥律師事務所從事兼職律師工作。在律師執業中,擔任大型國有企業集團法律顧問、行政執法機關法律顧問。期間,從事國有企業改制、債權債務追償、行政執法、刑事辯護、名譽權等訴訟和非訴訟案件數百件;曾多次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包括國內影響較大的“3·15”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中的“壹鍋湯面打死三人”案、家暴侵害婦女傷害案、未成年人保護案、殘疾職工勞動糾紛案等不同類型的案件。業余時間經常義務為大學生追討服務費,保護學生的各種合法權益,幾乎每天都為社會和師生提供法律咨詢。正因如此,他受到了學生和社會的好評,被評為茂名市首屆法律援助先進個人。
長生媽媽孫鋰華球員姓名:孫鋰華年齡:56性別:女股齡:20年。
出生:1954三月1(離雙胞胎姐姐1小時)
故事梗概:
下崗女工通過自我奮鬥在股市致富。壹個普通的女人挑起了家庭的經濟大梁。十幾年來,我努力賺錢養家,不僅賺了壹家三口的生活費,還賺了兒子的婚房。雖然炒股不被家人理解,但我還是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贏得家人的尊重。堅強的下崗母親——孫鋰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