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法律對直系親屬的規定
中國法律壹般用“直系血親”或“近親屬”。中國民法典中的直系血親包括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孫子女。最簡單的標準就是生妳的人和妳生的人是妳的直系親屬。
直系親屬,即相互之間有相同血緣關系的上下級親屬,如父母子女、祖孫等。供養親屬是指由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且無勞動能力的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所以供養親屬壹定是直系親屬,直系親屬不壹定是供養親屬。
第二,喪親直系親屬的範圍
喪假中直系親屬的界定;
(1)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公婆或公婆死亡也納入享受喪假的範圍。對於超出這個範圍的親屬,企業有權自行解讀。
(3)由於我國歷史上形成的習俗,祖孫的葬禮壹般都在必須參加的範圍內。所以在實踐中,很多單位也把祖先去世納入員工可以享受的喪假範圍,由各企業自主決定。
只要符合直系親屬條件的親屬死亡,就可以申請喪假,壹般不超過5天,路途較遠的可以申請旅遊假。喪假期間,公司應該正常給妳發工資,但妳需要自理妳的往返路費。每個員工都有依法請喪假的權利。
三、喪親直系親屬可以休假幾天。
職工喪假的具體操作,請參照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婚喪假、旅遊假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法律規定:
(壹)職工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根據具體情況,經單位行政領導批準,可給予壹至三天婚喪假。
(2)員工結婚時雙方不在同壹地點工作的,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要到外地安排喪事的,可按距離給予出差假。
(3)在批準的婚喪假和旅遊假期間,員工工資照發,途中所有差旅費由員工自行承擔。
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有企業職工休婚喪假做出具體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5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為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