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文藝理論家車爾尼雪夫斯基說,藝術來源於生活,但又高於生活。其實劇中的故事每時每刻都在現實的不同地方上演。從藝術中獲得靈感後,更重要的是教會我們如何在生活中應用,如何與人相處,如何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壹個短劇,這麽多人被殺,很有戲劇性,很真實。其中,朱晶晶的死最令人惋惜。
朱粲晶晶的死可以避免嗎?我覺得朱晶晶如果有“認錯”的思維,她的死是可以避免的。
她是男主朱朝陽同父異母的妹妹,也是她與朱朝陽父愛的主要對手。同時她還是壹個天真的小女孩,涉世未深,三觀不健全。她傲慢,自大,粗魯,是個很不討人喜歡的女孩,但這些都不足以置她於死地。
劇中,朱晶晶臨死的最後壹刻,從她嘴裏吐出的話,像刀子壹樣壹次次刺痛著朱朝陽的心。她根本不明白自己的處境,挑釁地站在窗邊……最後,她死了。究竟是意外還是他殺,取決於每個人自己的解讀。
這是誰的錯?都是錯的。如果他殺了他,朱朝陽在法律上的過錯是最大的。但我想和妳分享壹個觀點:壹個人死了,對與錯的區分對她來說毫無意義。如果朱晶晶當時想到了“認錯”,或者沒有那麽任性和嬌縱,我想她可能就不會死了。
在這裏,我們需要建立壹種在關鍵時刻能夠保護自己的是非觀:即誰損失最大,誰就是錯的。
舉個李嘉誠的例子:1996年,歹徒張子強經過精心策劃,綁架了李嘉誠的兒子李澤鉅。在與土匪調解的過程中,李嘉誠反復強調:“是我的錯”。但顯然是張子強違反了法律並綁架了他的兒子。李嘉誠為什麽這麽說?
只要分析壹下——從法律上講,張子強肯定是錯的,所以張子強會為他的行為坐牢,接受法律制裁。但從李嘉誠的角度來看,這種事情本來可以通過加強安保等措施來避免,但沒有做到。而且在矛盾的糾結中,不斷的指責對方,甚至是敲詐、遷怒對方,是相當不利於解決問題的。最終,李嘉誠花了654.38+0.38億元贖回兒子。如果綁匪殺了票,用法律懲罰張子強有什麽用?損失已經發生,無法挽回。這是“錯誤的思維”。
科斯說,我們不應該把這個問題看作是壹方傷害了另壹方,而是雙方都在爭奪稀缺資源。所有的傷害都是相互的,不是壹方傷害另壹方,而是雙方都在爭奪稀缺的資源。
在劇中,朱晶晶和朱朝陽為他們的父親而戰。在爭取父愛的過程中,朱晶晶的代價太高了。
李嘉誠和綁匪為李澤鉅而戰。如果戰鬥失敗,他們都會輸。
最後,讓我們回到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事情——爭奪資源。如果事情關系到自己的利益,萬壹有損失,對自己的影響會比較大。我們做什麽呢
不管誰負法律責任,只要影響到妳,有損失,妳就應該“怪”自己,然後盡壹切可能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損失發生了,埋怨、抱怨、後悔都沒有意義。有些事情看似解決了,但妳的損失並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