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的王權制度興起於13世紀,經歷了多個朝代。現在的泰國王室由薩克裏王朝建立,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王室之壹。歷史上,泰國的朝代壹直是男傳女,王子繼承皇位。
古代泰國的王室繼承制度有不成文的規定。但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的變遷,泰國的王位繼承逐漸被立法和頒布。壹般來說,壹個* * *分為三個階段。
第壹階段是18世紀至19世紀頒布的“印刷三法”階段。現階段規定,王位繼承人可以是現任國王的王儲,也可以是現任國王的兄弟,但王位繼承人必須是女王的直系血親。此外,19年底,泰國王室受西方文化影響,引入長子繼承制。至此,確定了泰國王室王位由男性傳給女性的規則。
第二階段是宮廷繼承法。這壹階段的歷史背景是當時的泰國王朝,國王的子女相繼去世,整個王朝的皇位面臨繼承的危機。於是當時的國王頒布了宮廷繼承法。繼承法的頒布,是吸收了泰國歷代國王繼位的經驗而編制的。他強調王室有權決定繼承人,並詳細規定了王室繼承王位的順序和規則。
可以說,《宮廷繼承法》的頒布是近代泰國王室繼承法規的典範。它使王位繼承更加明確和規範,可以說是壹部綜合了歷代優點的繼承法。
第三階段是泰國憲法階段。上世紀70年代,泰國爆發反政府抗議活動,最終迫使泰國政府修改憲法法律。時任泰國國王在修改憲法和法令時,發現修改後的憲法對王位繼承不利。於是他不得不修改繼承法,增加兩條新規定。壹是允許女性成為繼承人。二是允許皇室修改宮廷繼承法。這進壹步完善了泰國的王室繼承制度,使王位繼承更加靈活。
現在的泰國,雖然政府的權力遠大於王室。但由於泰國的宗教影響,王室在民眾心中仍然有著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泰國政府壹直保留泰國王室,但現在泰國王室更多的是壹種文化傳承,壹種歷史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