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配偶或父母分居的員工可以申請探親假;
2.適用於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壹年的職工;
3.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壹次探親假,為期30天;
4.未婚員工每年探望父母壹次,為期二十天,或每兩年探望父母壹次,為期四十五天;
5.已婚員工每四年探望父母壹次,為期二十天;
6.探親假期包括旅遊假期,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計入假期時長。
探親假的申請流程:
1.員工應提前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說明探親假的原因和預計時間;
2.部門負責人審核申請,根據工作安排和員工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批準;
3.申請被批準後,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流程填寫請假條或在請假系統中登記,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4.員工在探親假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能及時聯系;
5.員工探親假結束後應及時返回工作崗位,並向所在部門報告休假期間的情況。
綜上所述,職工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工作滿壹年後,可以根據婚姻狀況和居住地分居情況申請探親假,每年探望配偶壹次,每次30天;未婚員工每年探望父母壹次,為期二十天,或每兩年探望父母壹次,為期四十五天;已婚員工每四年探望父母壹次,為期20天,探親假期包括旅遊假,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也計入假期時長。
法律依據:
國務院直轄市職工探親待遇規定
文章
員工探親假期:
(a)探望配偶的雇員每年應有壹次探親假,假期為30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壹次,假期為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單位當年不能給假期,或職工自願每兩年探親壹次的,可每兩年給壹次假期,假期為45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壹次,假期為二十天。
探親假期是指員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此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旅遊假。以上節假日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