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如果公民面對危害社會安全的惡勢力和現象不敢挺身而出,而是無動於衷,無動於衷,現行法律無法將無動於衷的旁觀者繩之以法。我們能做的就是從道德和良心上譴責它。
在唐朝,冷漠的旁觀者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根據唐律關於賊寇的規定——
當發生搶劫殺人案件時,被害人的家和鄰居,“同室壹戶”,五戶為壹戶,“與五戶爭”指的是相鄰的五戶,必須立即向政府報告“不告則壹日打六十”。盜竊罪比殺人案輕的,按此刑減二等。犯罪分子劫持人質,“部鄰相知,避質者不合格,僅兩年。”意思是:看到犯罪分子劫持人質時,值班人員和鄰居不沖上前去搏鬥並抓住嫌疑人,將被判處兩年監禁。?
《唐律·捕死法》中還有壹條規定:“公安人員”在路上追捕罪犯。追捕者因力量弱小無法制服犯罪分子時,便向路上行人求助,“能扶不能扶者,杖八十”。鄰裏也有義務站出來逮捕罪犯。“那些鄰居被搶被殺,卻不幫忙,就要挨壹百棍子;不幫忙就減壹個。如果幫不上忙,會叫妳趕緊跟著打官司。不告而別,也會被判定為不幫忙。”換句話說,如果妳看到火災而不報告或不撲滅,妳也將受到懲罰。
看了這些懲治“冷漠之人”的條款,妳是否覺得唐朝的法律比冰冷的法律條文多了幾分溫暖?當然,這份溫暖也是法律懲罰堆積起來的。?
對比唐朝的法律,我們會覺得特別正義,有正義感。有人可能會問,為什麽今天的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
有句話叫“亂世用重典”。唐朝是中國歷史上繁榮開明的時代,犯罪率相對較低。唐律仍然通過法律來促進道德建設。
但是,道德畢竟不能等同於法律,也不能簡單地認為道德和法律不能相互替代。學習唐律,是利國利民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