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分散支持差
貧困人口分散供養是指政府為生活有特殊困難的人群提供的壹種生活保障制度。這些人往往由於年老、疾病、殘疾、喪失工作能力等原因,無法維持基本生活。對窮人的分散支助制度旨在通過提供生活照料和物質幫助來確保他們的基本生活需求。
在申請貧困人口分散供養時,申請人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如戶籍、年齡、收入等要求。申請流程壹般包括提交申請材料、村(居)委會評審、鎮(街道)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經批準後,申請人將享受分散供養貧困人口待遇,包括生活照料、醫療救助、住房保障等支持。
第二,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即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為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壹項社會保障制度。低保對象主要是因家庭成員殘疾或患病喪失勞動能力,或因其他原因生活困難的家庭。低保制度旨在通過提供基本生活補助,確保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
申請低保時,申請人需提供家庭收入、財產狀況等相關證明材料,由村(居)委會、鄉鎮(街道)、縣級民政部門審核批準。批準後,申請人將每月獲得壹筆生活補貼,以確保其基本生活。
三、分散供養與低保的區別
1.對象不同:分散供養主要是針對生活特別困難的貧困人口,而低保則是針對低收入家庭。
2.標準不同:壹般對貧困人口的分散供養標準較高,旨在保障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低保標準比較低,主要是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
3.申請程序不同:貧困人口分散供養申請程序相對復雜,需要經過多級審核審批;低保申請程序比較簡單,鄉鎮(街道)壹級即可完成審批。
總而言之:
分散扶貧和低保是兩種不同的社會保障制度,在對象、標準、申請程序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特困人員分散供養主要是為生活有特殊困難的人員提供較高的生活保障;低保對象是低收入家庭,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在申請這兩種保護制度時,申請人需要了解相關政策和程序,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護。
法律依據:
社會援助臨時措施
第10條規定: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居民生活費用確定並公布,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狀況和財產狀況的認定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
農村五保供養條例
第6條規定:
年老、殘疾或未滿16周歲、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村民,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