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公司、企業沒有按照規定披露重要信息,比如應當向股東和社會提供真實的財務報告,但是為了某些利益可能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瞞重要事實,嚴重損害股東或者他人的利益,甚至情節嚴重的,那麽這些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提供虛假證明或者與事實嚴重不符的證明也是違法的。承擔會計、審計、法律服務職責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而提供虛假證明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會有混亂。嚴重不負責任,出具與事實嚴重不符的證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保薦、安全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等職責的中介機構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提供虛假的資產評估、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保薦等與證券發行有關的證明文件,情節特別嚴重的;(二)提供與重大資產交易有關的虛假資產評估、會計、審計等證明文件,情節特別嚴重的;(三)在重大工程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項目中提供虛假的安全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等證明文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有前款行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壹款規定的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出具的證明文件嚴重失實,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