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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東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的主要職責

壹是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組織全區行政許可主體,在中心統壹受理行政許可事項,協調各相關行政許可單位,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優質服務。

二是中心實行“網上申報、壹門受理、抄告壹體、並聯審批、限時辦結、超時默許”的運行模式,充分利用網絡資源,形成“壹站式壹網”服務,提供網上咨詢、網上審批等服務。

三是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則,在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大屏幕和河東政務網公示行政許可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時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和申請規範。

四、負責行政許可、社會服務、效能監察和信息平臺管理。

五、負責制定中心自身的規章制度,並對中心的行政事務進行管理服務和綜合協調,形成完整的服務體系,所有進駐中心的單位也應建立相應的職能職責和工作制度。

六、負責對進駐中心的其他單位的工作實行統壹管理,加強政治學習、廉政教育等工作。

七、負責中心行政事務管理,為全區行政許可審批和信息化建設發展提供物質保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審批辦交辦的任務。

中心下設綜合部和管理部。

河東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位於金塘路51號,建築面積2730平方米。大樓整體布局分為五層,19個部門,57名工作人員,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101項。壹樓服務大廳18窗口,有環衛局、衛生局、勞動局、園林局、環保局、建委、國稅局、地稅局、文化局、消防局、公安局、容委、質監局、經貿局等行政審批窗口。二樓服務大廳主要是工商審批窗口,以及證照代理、會計師事務所等服務咨詢部門。三樓業主要進民政局和計生委的服務窗口;第四層和第五層是中心辦公室,有辦公室、會議室和計算機教室。為方便群眾,提高辦事效率和質量,服務大廳配備了電子查詢觸摸屏、壁掛式電子顯示屏、服務臺、寫字臺等設施。窗口由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與中軟聯合開發的行政審批辦公流程軟件辦理,全程計算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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