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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保護區有多少米?

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範圍,從鐵路路基邊坡坡腳、路塹邊坡坡頂或鐵路橋(包括鐵路和公路兩用橋,下同)外側算起,是:

(壹)城市高速鐵路為10米,其他鐵路為8米;

(2)城市郊區居住區高鐵12米,其他鐵路10米;

(3)村鎮居民區高鐵15m,其他鐵路12m;

(4)其他地區高鐵20米,其他鐵路15米。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是指為防止外界因素幹擾鐵路列車運行,減少鐵路運輸安全隱患,保護國家重要基礎設施,在鐵路線路兩側壹定範圍內限制影響鐵路運輸安全行為而設置的特定區域。這裏所說的鐵路線路包括鐵路道床、路基、邊坡、邊溝等排水設備和防護設備,以及鐵路橋梁、隧道和車站。

長期以來,壹些單位和個人在鐵路線路兩側修路、挖溝、建房,或進行排汙、燒荒地、倒垃圾、放養牲畜,嚴重影響了列車運行安全。

因此,2004年發布的《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本著維護鐵路運輸安全、節約土地、方便鐵路沿線人民生產生活的原則,參照我國相關行業的做法和經驗,設立了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為保障鐵路安全暢通、保護鐵路沿線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法律依據: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鐵路線路兩側應當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範圍,從鐵路路基邊坡坡腳、路塹邊坡坡頂或鐵路橋(包括鐵路和公路兩用橋,下同)外側算起,是:

(壹)城市高速鐵路為10米,其他鐵路為8米;

(2)城市郊區居住區高鐵12米,其他鐵路10米;

(3)村鎮居民區高鐵15m,其他鐵路12m;

(4)其他地區高鐵20米,其他鐵路15米。

前款規定的距離不能滿足鐵路運輸安全保護需要的,由鐵路建設單位或者鐵路運輸企業提出方案,由鐵路監督管理機構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的程序劃定。在鐵路用地範圍內劃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由鐵路監督管理機構組織鐵路建設單位或者鐵路運輸企業劃定並公告。在鐵路用地範圍外劃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節約用地的原則,組織有關鐵路監督管理機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劃定並公告。鐵路線安全保護區與公路建築控制區、河道管理區、水利工程管理保護區、航道保護區或者石油、電力等重要設施保護區重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協商劃定並予以公告。新建、改建鐵路的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範圍,應當自鐵路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劃定並公布。鐵路建設單位或者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根據工程竣工資料進行邊界劃定,繪制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平面圖,並根據平面圖設置標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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