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以上類似的“鬼屋”,在購買二手房或租房時,壹定要做足功課,了解房子的具體情況。
做足功課:
1.偷偷接近鄰居
如果妳對房子感興趣,請壹定要多去小區走走。如果是封閉小區,可以在附近的雜貨店、咖啡館、超市等區域查詢。有些小事,妳的鄰居比妳居委會的阿姨更清楚。如果是普通小區,會簡單壹些。找壹個晚上人多乘涼的地方,帶著妳的寵物或者孩子去散步,和幾個阿姨簡單聊聊,了解壹下房子的基本情況。
2.在網上搜索過去的新聞
邊肖周圍也發生了類似的事情。朋友通過中介找到了滿意的房子。交易敲定,朋友在網上搜索房子的位置,馬上彈出壹條新聞,大意是樓層有人自殺,朋友立即停止壹切交易活動。花點時間在網上輸入關鍵詞搜索,比如小區的地址、名稱、附近的樓棟等,仔細看看彈出的信息和網頁。
3.合格中介
大部分人都是通過中介找房子。有保障的中介群才是妳需要的。資源豐富的中介不願意接受“鬼屋”。只有壹些資源薄弱的中介公司可能會接受壹些“鬼屋”來彌補數量。當然,有時候中介本身也是業主有意隱瞞,我們只能擦亮眼睛觀察。所以,可靠的中介是選房的保障。我們平臺上也有很多靠譜的二手房信息。如果有需要,可以看完文章,轉到我們的網站和公眾平臺進行搜索。
簽署協議
如前所述,“鬼屋”的定義並不是法律給的,所以在某個定義上,如果妳買了壹個鬼屋,妳可能處於壹種求助群體的狀態。在目前的糾紛解決實踐中,律師應首先采取壹項措施:首先,購房者必須在購房協議或通過中介簽訂的三方協議中記錄房屋的不祥情況,並對賣方施加房屋信息披露義務。
如果賣房人書面承諾所售房屋“正常”,但買家在交易後發現自己買的是“鬼屋”,可以認為原房主構成“欺詐”。在雙方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壹旦購房者向法院起訴,很容易獲得法院對“貶損費”的支持,甚至有權要求法院判令撤銷購房協議,這樣才有可能達到“退房”的目的。
上述觀點的依據是,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壹方當事人有權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或者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因為“鬼屋”嚴重影響了買受人的購買欲望,是影響房屋買賣合同訂立的重大問題,違背了買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所以隱瞞“鬼屋”的信息有違誠實信用原則。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1-08。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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