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同居10年是事實婚姻嗎?

同居10年是事實婚姻嗎?

不是事實婚姻。

1.同居十年是事實婚姻嗎?

中國在壹定範圍內承認事實婚姻的合法性。1994 2月1之前,男女雙方符合《民法典》實質要件的,不論共同生活時間長短,不論在初始階段或某壹階段是否符合《民法典》實質婚姻要件,均按事實婚姻處理。之後必須補辦登記,否則得不到法律保障。

所以在1994年之前,同居十年被認為是事實婚姻,但在民法典中,無論妳們同居多少年,都只是同居關系,不是事實婚姻。

第二,事實婚姻是如何被認可的?

所謂事實婚姻,實際上是指男女雙方不按照法律規定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婚姻登記,而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的婚姻。事實婚姻其實也是婚姻關系的壹種方式,只是不被法律認可和保護。

事實婚姻——概念:事實婚姻是指壹男壹女,無配偶,未經結婚登記,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群眾也認為這是夫妻關系的性結合。與合法登記的婚姻相比,事實婚姻在本質上是不合法的,但考慮到我國的實際國情,為了在壹定範圍內,特別是在廣大農村人口中維持婚姻關系的穩定,國家有條件地承認未經婚姻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之間的關系,就產生了“事實婚姻”的概念。

三、新《民法典》對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和獎金;生產經營收入;知識產權收入;通過繼承或贈與獲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夫妻所有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為夫妻壹方的財產:

壹方婚前財產;壹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丈夫或妻子的財產;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屬於壹方的財產。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歸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歸部分所有。因為這種約定是口頭的,不確定,容易產生糾紛,所以法律規定必須是書面形式。

第四,離婚

1.協議離婚的雙方必須有離婚同意書。

離婚必須建立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在此基礎上,雙方自願同意的離婚才有效。也就是說,如果壹方不願意協商離婚,而是被另壹方欺騙、脅迫而達成離婚協議的,離婚協議沒有法律效力。

2.當事人必須是合法夫妻,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首先,離婚是夫妻法律關系的解除。如果雙方的婚姻關系不合法,那麽協議離婚就沒有法律效力。其次,男女雙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協議離婚具有法律效力。

  • 上一篇:太康司法局走進校園――楊廟壹中法制工作簡報
  • 下一篇:外地車能開到上海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