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所指的“粉絲作品”,其實就是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改編權和錄音錄像權。要經過原作者同意。未經批準,不得用於營利或商業目的。如果是線下出版,需要原作者授權,才算合法出版,受法律保護。否則是違法的,但根據日本編年史的經驗,只要是健康的,不損害原有人格的,對方也懶得追究;如果在網上創作,基於我國不完善的網絡法,基本上沒有限制和保障。目前號稱是國內第壹部合法的粉絲編年史,是溫瑞安的《遠方的粉絲集》(目前有售)。本書由溫瑞安授權,但因書中大部分作品已在網上發布,故在網上轉載。具體回答如下:1。這種以官方作品為背景的非商業性民間再創作生產出來的產品有沒有知識產權?可以受著作權法保護嗎?沒有。知識產權不受版權法保護。2.未經官方許可對其作品進行再創作是否違法?非法1。我的“粉絲作品”有知識產權嗎,受法律保護嗎?把握好這個“對等度”絕對是好的,但是中國的網絡法律...如果它被出版,將會被保護。如果只是背景,沒問題,對新人來說是個不錯的嘗試;如果連人的設計都抄襲,那就有抄襲的嫌疑,也算是壹種範。道德上不標“範”的人,會被大家鄙視。從法律角度來說,還是那句話——根據日本粉絲編年史的經驗,只要是健康的,不損害原有人格的,對方都懶得追究。2.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粉絲作品”,是否申請專利?如果是通過合法程序發表的,妳的作品是有版權的。如果被侵權,可以投訴。3.如果他人(包括原作者)未經本人同意將我的作品用於商業目的或者企圖通過某種手段占用我作品的版權,是否違法?妳合法,對方侵權;否則情況會更復雜,中國的網絡法律很不完善,可能不會追究。“範”在中國的法律是空白的。對於粉絲作品來說,是由近期的電影、小說或漫畫衍生出來的系列產品。對於壹個粉絲的作品,如果需要發表,必須經過原作者同意。如果只是單純的在網上發布,並沒有相關的規定。我國對同壹人作品的相關規定,其實是明確的相關法律規定。在這壹點上,需要改進。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侵權行為之壹的,應當根據情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作為自己創作的作品發表的;(三)未參與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竊他人作品的;(十壹)其他侵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相關權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