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配合學校黨委和行政部門做好黨外代表人士特別是各級人大代表、CPPCC、民主黨派、學術地位、國內外有影響學科的領導工作,及時通報學校重要情況,征求對學校重大問題的意見,及時聽取對學校重大問題的意見,進行分析研究,及時反映意見和建議。
3.協助民主黨派全面提高自身素質,做好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和推薦工作。
4.圍繞黨的工作大局和學校中心工作采取各種措施,充分發揮民主黨派的作用,調動壹切積極因素,團結壹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同心同德為學校的改革發展穩定服務,維護祖國統壹大業。
法律依據
《中國* * *產黨統壹戰線工作條例》第九條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設立統戰部。統戰部是黨委主管統戰工作的職能部門。它是黨委在統戰工作中的參謀機構、組織協調機構、具體實施機構、監督檢查機構。它承擔著了解情況、掌握政策、協調關系、安排人員、提高認識、加強團結的職責,主要是:
(壹)貫徹黨的統壹戰線工作的理論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制定統壹戰線工作的政策和規劃,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統壹戰線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統籌協調和指導統壹戰線工作,組織協調開展日常監督檢查。
(三)負責發現、聯系、培養黨外代表人士,在同級黨委領導下做好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黨外代表人士擔任政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領導職務的安排。
(四)聯系民主黨派,帶頭協調無黨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履行職責、發揮作用,支持和幫助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加強自身建設。
(五)開展黨外知識分子的統戰工作。
(六)統籌協調民族工作,領導民族工作部門依法管理民族事務。
(七)統壹管理宗教工作,領導宗教工作部門依法管理宗教事務。
(八)參與制定和實施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統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統戰工作。
(九)統籌新的社會階層的統戰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港澳統戰工作,開展對臺統戰工作。
(十壹)統壹領導海外統戰工作,統壹管理僑務,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
(十二)協調推進統壹戰線領域法治建設。
(十三)落實統壹戰線工作中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開展統壹戰線宣傳工作。
(十四)指導下級黨委的統戰工作,協助下級黨委統戰部主任進行管理;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協助推薦民族宗教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加強與CPPCC組織的溝通和協調;加強參事室、文史研究館的指導;領導工商聯黨組,指導聯合會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主義學院;做好統壹戰線相關單位和組織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