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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恨小偷的吳是怎麽做到的?

吳早年畢業於香港聖保羅書院。65438-0874年留學英國,進入倫敦林肯法學院學習法律。期滿後,被授予法學博士學位。

回國後因學識淵博被稱為吳博士。他曾擔任清朝駐美國、秘魯、墨西哥、古巴等國的公使。

1905年被任命為海牙國際仲裁法院的仲裁人。任曼回國後,恰逢武昌起義。他隨即宣布贊成* * *並被起義的各省推選為外事總代表。然後作為革命軍總代表參加南北和談。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時,他作為自由派專家擔任大法官。

1915年反對袁世凱(中國近代著名政治家、軍事家,北洋新軍創始人)稱帝。

1916,任北京政府外交部長。

次年,代理國務院總理。為了反對段破壞“臨時約法”和解散國會的非法行徑,毅然南下,與孫中山合作,組織軍政府護法,並任外交部長。1922年5月,被孫中山任命為兩廣總督,6月,陳炯明造反,驅逐孫中山,吳深受刺激,死於廣州東山醫院。彌留之際,他還在談國事,只留下壹份“火化”遺囑,用於個人事務。吳先生是民主政治建設的壹面旗幟,也是倡導政治繁榮的壹面旗幟。他自律很嚴,遵紀守法,為人正直。壹生恪守“誌在必得,行動光明”的八字箴言。就算黃金在前,白刃在後,妳依然不改行,不喪誌。

這只是壹件小事,以顯示吳先生的高尚品德。護軍政府時期,廣東雖是護法運動的根據地,但當地軍閥勢力,依仗軍事實力,霸氣十足,政壇黑暗,公開賣官賣銜。比如縣知事的空缺分上中下三檔,按檔次計算價格。壹等空缺價值百萬;二等空缺也就七八千元;最低的,也需要五六千元。只要妳能拿出錢來,不管學識人品,妳就是市儈無賴,也可以來民間做官做老爺。

吳對這種政治上的腐敗非常反感。有壹次,吳的壹個親戚受他人委托,來找他說情。這位親戚說:“我有個朋友很想在縣城找份工作,但是沒得到?妳老人家德高望重,本省文武百官都尊敬妳。請幫他找個地方。他已經準備了幾千塊錢作為報酬。”

吳壹聽說親戚要找他買官,立刻氣得變了臉色,很嚴肅地說:“我從來沒做過這種事;妳不但不做,還討厭做。妳朋友既然有錢,為什麽還要當官?官位的空缺來源於金錢,可想而知,這位官員的人品之卑劣,日後必然毒害百姓。我深感慚愧,我無法掃除這種社會蛀蟲。

如果我幫助別人,我是誰?”吳壹聽,這個親戚居然飛走了。

清末民初社會大動蕩時期,為官的吳先生幾十年風風雨雨,始終清正廉潔,難能可貴。

因此,在他死後,人們對他評價很高。

當時的壹篇文章評論說:“在今天中國的政治生涯中,堅持正確意見,不變的很少;能接受政治,以德跟蹤,尤為難得。吳博士方婷,兩全其美!

所以,大家都為他的死惋惜。吃虧的會吃虧在中國的黑暗政治,失去昌明之力。那些珍惜的人,不再珍惜醫生的生命,以示自己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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